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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金融借款支持 就需精准有效运用

作者:阿曼妮萨  发布时间:2024-10-02 17:11:05 打印 字号: | |

        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经常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生产周转停滞,在此情况下企业经营者会向金融机构寻求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根据企业信用评级给予信用贷款,获得贷款后企业经营者要严格依法适用贷款去盘活企业,不能无目的,无规划,随意使用借款,导致自己还不了银行借款,使自己成为被告,影响自己和企业的名誉。


【基本案情】

        牛某于2023年2月15日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某银行办理贷款450,000元,用于经营周转其名下的泽普县某商贸有限公司,担保方式为:信用,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某银行于2024年2月14日向牛某指定账号发放450,000元贷款,某银行履行了合同义务,该笔贷款于2024年2月14日到期后,牛某已偿还借款本金51,000元,剩余借款本金399,000元及相应的利息2,896.32元至今未偿还,故某银行起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之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牛某称因为自己经营的公司资金链断开,导致公司无法继续运营,现在自己在从事其他工作,准备打工慢慢还银行的贷款,现在无能力按照月供进行还款。某银行称当时我行借款给牛某时,其公司经济状态很好,并且之前其信用状态也很好,因此我们给牛某一次性贷款了450,000元,谁也不能想到牛某经营的公司出现困难,资金链断裂,导致没能按月还贷款。鉴于牛某的信用,现在同意牛某分批分次进行还款,希望牛某能够履行承诺,牛某当庭表示自己能够履行调解协议,本案以调解结案。


【法官提醒】

        法官提示借款人从金融机构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时,必须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不能私自改变借款用途,导致困难没有解决反而背负债务,影响正常经济生活,甚至因为还不了债务而信用受损。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