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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负担了子女的抚养费,还需支付额外医疗费?
作者:克日木拉·艾木杜拉  发布时间:2024-07-30 00:31: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子女医疗费导致的抚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古某和被告阿某原系夫妻,在2012年生一女,后因感情不和2015年9月经泽普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热某由原告古某抚养,被告阿某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热某在跟随古某生活期间意外受伤,花去医疗费3万元。古某将阿某诉至泽普县人民法院,要求阿某承担50%医疗费1.5万元。阿某辩称,已按月支付400元抚养费,抚养费包含相应的医疗费。

【案件调解】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后,主动与被告联系,耐心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及相似案例,最终被告同意调解。调节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原、被告意见,引导双方合理解决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被告阿某同意向原告古某支付50%的医疗费1.5万元,最终该案达成和解,被告阿某当庭向原告古某支付了医疗费。

法官说法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此处的医疗费应理解为日常医疗产生的费用,对超过日常医疗范畴的大额医疗花费任应父母双方共同负担。本案中,古某垫付3万元医疗费,已经明显超过原定抚养费数额,属于大额医疗花费,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阿某理应与古某共同负担。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