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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可以不爱,但不要伤害
作者:买买提艾力·买买提依明、克日木拉·艾木杜拉  发布时间:2023-12-02 20:39:31 打印 字号: | |

恋爱本是甜蜜美好的,但情侣之间在相处过程中有矛盾分歧也是不可避免,有的人为了生活中鸡毛蒜皮的琐事一时冲动拳脚相向不仅让彼此身心受到伤害,还有可能承担法律风险。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一起情侣之间健康权纠纷案件,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基本案情

原告阿某与被告艾某于2021年5月认识并确立情侣关系。但好景不长,人于2022年7月在被告艾某家发生口角,被告艾某用手机狠狠地打了原告阿某的脸部,致原告阿某左眼内侧壁骨折,内直肌损伤,双眼屈光不正。事后原告阿某家属报警,被告艾某也因此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500元。后相关部门组织双方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2023年8月,原告阿某将被告艾某诉至泽普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艾某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共8.4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涉及阿某的个人隐私,一旦开庭审判可能对阿某个人造成影响,主审法官迅速转变办案策略,从法律层面向被告解释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犯了原告健康权,如果再扩大影响,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艾某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给阿某造成的伤害表示后悔与抱歉。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艾某同意赔偿阿某6万元,即当庭支付1万元,剩余赔偿金年底前付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官提醒

案中的人因相知、相爱走到一起,却因琐碎矛盾发生口角、打架,最后对簿公堂,不但把女朋友打跑了,还要支付一笔赔偿金。法官在此提醒,年轻人在生活中遇事一定要保持冷静、理性,情侣之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应该保持良好的沟通,而不是采取极端的行为,切莫言语过激,更不可大打出手,以免小事变大祸,追悔莫及,一旦打伤他人,不仅受到相应处罚,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可能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