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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
作者:艾孜孜江·吐尔洪  发布时间:2023-10-16 21:06:53 打印 字号: | |

泽普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9日10时至2023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房产地址:泽普县第三产籍区第四地段(塞上江南)34栋1单元401室,面积为99.08平米 。

起拍价:157972.8元,保证金:7899元,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998-8262180,艾法官)有意者统一协调组织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泽普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10月26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泽普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泽普支行,账号955883301200034924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泽普县人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998-8262180,15569444001。

监督电话:0998-8258571。

联系地址:泽普县泽普镇和谐大街037号。

详细信息可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查询。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