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的你可能还在读书,也可能在为生活奔波,但有的人却想不劳而获,所到之处驻足而停不看风景,只为盗窃,至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结果被判了刑罚也误了人生。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阿某曾先后四次实施盗窃,均被处以刑罚,但这次他又重蹈覆辙,终被给予严厉处罚。
【案情简介】阿某从16岁起曾因四次盗窃罪被判刑,但这没有让他吸取教训。2022年9月21日清晨,被告人阿某到某小区偷走一辆电动车,后于当日下午16时,被告人到某商店再次行窃偷走一辆电动车及电动车中的现金6200元后,经鉴定,被告人两次行窃财物合计12584元。
【法院判决】泽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阿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有多次盗窃的前科劣迹,应当酌定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阿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阿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说法】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上述案件中,阿某曾多次因盗窃被判刑,但其不思悔改,仍伸出盗窃黑手,最终再次锒铛入狱。阿某从16岁到31岁,正是拼搏的时光却总想不劳而获,15年的时光被其蹉跎而过,实在是让人怒其不争。对此,提醒大家,想要获得金钱财富,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和正当劳动,不可走“歪门邪道”,切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