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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与法“童”行,护苗成长——泽普县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作者:古丽孜来·阿不来提、伊卜拉伊木·巴图尔  发布时间:2023-09-27 20:06:51 打印 字号: | |

幼儿园是人生启蒙的第一站,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高幼儿的安全防范意思,守护幼儿安全,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走进泽普县第四幼儿园为园内师生开展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普法活动

课堂上,法院工作人员运用生动的语言与有趣的肢体语言,深入浅出讲解了“性侵未成年人”“拐卖儿童”等犯罪行为与犯罪手段,引导幼儿了解自己的隐私部位,教育幼儿“不要在他人面前脱衣”“不要让他人随意触摸自己”“不和陌生人说话”“不接受陌生人零食玩具”等,让幼儿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生活,提高幼儿的法律意识,同时让园区的教师们也加深对安全教育的重视和日常引导。

此次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从别样的角度对幼儿如何防范性侵、预防拐卖进行了系统教育,不仅使幼儿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也进一步提高了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今后,泽普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用爱和法治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同时,加强同学校、家庭协同配合,共同实现法治引领下的家校协同,以法治阳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