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泽普法院奎依巴格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从双方矛盾焦点入手,圆满化解纠纷,被告阿某当庭一次性给付案款33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 “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2021年,阿某与吐某口头约定电动车买卖合同,阿某依约交付了三轮电动车,吐某当天给付货款,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已成立。但第二天吐某因电动车质量有问题原因,找阿某说:“电动车不买了,要求退还货款3300元 ”,阿某不愿意退货款,就双方之间发生矛盾,吐某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阿某退还货款。
泽普法院奎依巴格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经仔细研究案情,了解到本案的案情并不复杂,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标的额较小。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为当事人分析利弊,讲清法理人情,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涉及金额当庭支付完毕。双方当事人也从当初的对立到握手言和,同时对承办法官表达了真挚的感谢。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件件看似不太起眼的小案,均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更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公平和效率的期盼。泽普法院始终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立足于人,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小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