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我承诺积极配合、协助对方探望子女……”“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我承诺依法、合理地行使对子女的探视权……”
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依玛人民法庭解决一起离婚案件子女探视问题,引导当事人离婚后积极配合做好孩子探视及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树立诚实守信的好榜样。
艾某与阿某是一对携手多年的夫妻,然而生活的琐碎冲淡了两人感情,生活中的矛盾导致双方时常争吵,最终艾某经慎重考虑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调解中,二人均表示婚姻实难继续,均同意解除婚约,约定孩子由艾某抚养,但涉及孩子探视问题时,双方产生分歧未达成协议。
针对该情况,承办法官运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四级包案”工作方法,主动对接该乡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村调委会多元联动,形成调解合力,分别与艾某、阿某进行沟通,并向双方说明良好的家庭关系对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妥善解决矛盾,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艾某与阿某经慎重考虑后,表示离婚后双方将相互配合行使好探视权,积极做好孩子的家庭教育工作。
法官通过告知当事人应当自觉、合理、恰当地行使和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提前警示当事人违反相应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为当事人正确行使探望权作出了督促和约束,使矛盾发生防范于未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日后因探望问题而发生纠纷乃至探望执行的发生,有效缓解“探望难”的问题。同时,离异双方相互配合、合理有效地行使探望权,让孩子的关爱和家庭教育不受父母离异的影响,也可减少因父母离异后不能有效探望而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下一步,泽普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做好新时代家事审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引导辖区群众切实做好家庭教育、树立良好家风,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