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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调解+自动履行
泽普县人民法院依玛人民法庭做好司法便民“加减法”
作者:阿卜杜热合曼·阿布杜拉  发布时间:2023-09-25 19:50: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依玛人民法庭发挥庭前调解,高效妥善化解两起案件,两被告均当庭自动履行涉案钱款。

一案是原告努某与被告热某经他人介绍相识,并于2022年5月20日依法登记结婚,原告给付被告现金40000元及首饰四件作为彩礼。可好景不长,婚礼仪式过后不到一个月,双方性格不合,因琐事发生争吵,两人就此分开生活,后在彩礼问题上一直协商未果,努某遂诉至法院。另一案是原告图某与被告艾某通过电话协商,由图某租赁艾某的商铺,图某向艾某支付定金5000元,后因租赁合同未实际履行,双方因退还定金5000元发生纠纷,遂图某将艾某诉至法院。

两起案件立案后,依玛人民法庭承办法官通过审查发现两起案件均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有望能通过庭前调解化解纠纷,于是立即联系当事人询问是否可以通过庭前调解化解纠纷,两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进行庭前调解。最终,在法官主持调解下,上述两案均得以化解。其中第一起案件的被告当庭向原告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案涉彩礼20000元,剩余5000元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付清。第二起案件被告艾某当庭退还原告图某定金5000元,案件自动履行完毕。

庭前调解加自动履行,这种便民“加减法”的方式,一方面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另一方面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诉讼成本,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使其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在今后的工作中,泽普县人民法院继续拓展司法便民、利民各项措施,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庭前调解优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