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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不给劳务费?诉前调解解烦忧
作者:阿卜杜热合曼·阿布杜拉  发布时间:2023-08-26 20:01:41 打印 字号: | |

“艾某多次承诺给我们解决劳务费,但就是不付,没想到法院用半天时间就给我们解决了,虽然现在没有拿到钱,但我们的血汗钱总算有着落了,感谢你们啊,感谢!”。2023年8月,泽普县人民法院依玛人民法庭成功调解麦某等八人诉艾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劳务工资达成协议,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事人麦某对此十分激动,连声道谢。

2023年4月,麦某等8人受艾某雇佣在某建筑工地提供劳务,施工结束后,艾某未按约支付8名个人的劳务费。经麦某等人多次向艾某索要,艾某仅出具一张欠条,麦某等人向村社区反映无果后,无奈向泽普县人民法院依玛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是涉及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原告人数众多,案件事实清楚,在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农民工能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古勒巴格司法所工作人员并前往司法所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秉持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的司法情怀,坚持依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从法、理、情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做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一个月之内付清所欠的劳务费一万余元。至此该系列案件得到圆满处理,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处处留心皆民生。对于务工人员来说,最烦心的事莫过于欠薪。近年来,泽普县人民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诉前高效高质量调解为先,其次立案审理,缩短办案周期,及时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法官寄语

对广大务工群体,法官温馨提示:

一、签订合同。主动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报酬计算方式和具体支付日期,以避免出现劳动关系确认难、工资核算难等问题。

二、留存证据材料。务工人员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妥善保管务工相关证据,一是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具体用工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单、银行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工友的证明等;二是直接证明拖欠劳动报酬的证据,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短信、带有签名和日期的欠条等。

三、维权途径。一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二是在国务院“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微信小程序提交线索,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申请法律援助等渠道依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三是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