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实现反腐败的标本兼治,2023年8月1日上午,泽普县人民法院联合泽普县纪委监委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泽普县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共9名党员干部参与了佘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庭审旁听,通过庭审现场面对面、零距离方式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审理,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忏悔。
庭审结束后,法庭对被告人犯罪成因进行了剖析,深刻阐明了本案警示意义,给旁听的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既鲜活又深刻的现场警示教育课,让其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继续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坚持清廉务实,争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楷模。
此次庭审体现了泽普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决落实党中央严惩腐败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刑事审判工作要点,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旁听庭审活动的警示教育,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防腐警钟,切实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法治教育效果。今后,该院将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守法意识,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