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孩子的抚养费终于要到了......”
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了一起关于抚养费纠纷的执行案件,耗费不到一天的时间,成功把拖了两年多的抚养费一次性执行到位。
迪某的父母吐某、热某因感情不和于2011年1月19日调解离婚,调解约定迪某随母亲热某生活,父亲吐某每个月支付抚养费50元。离婚后双方又重新组建了新的家庭,吐某又在长期在外开长途车,很少探望孩子,吐某要求见孩子时母亲热某以吐某没有按时付抚养费为由不让父子见面,因父母双方心中的矛盾未化解,孩子的抚养费一直未得到保障,于是迪某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累计抚养费4400元。
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泽普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本着快速解决纠纷的理念,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吐某,督促其尽快履行,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接到法院电话的吐某表现的十分暴躁,表示自己一直都没见过孩子,不可能付抚养费,也不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
执行法官耐心地多次与吐某沟通,本着一切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便采取情理、法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了调解,一方面给吐某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从法律角度阐明其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调解,吐某终于认识到孩子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期,作为父亲应该多关心孩子。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确定了今后的抚养费支付、父子见面的时间等。当日,吐某一次性付清了拖欠的抚养费,该案得以迅速执结。
法官提醒:
婚姻关系可以解除,但是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却不能解除。父母在处理婚姻关系时,不能仅考虑自己,更应该为孩子考虑,妥善处理好抚养问题,才能够减少对孩子的伤害,让孩子快乐成长。因此,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离婚是理性选择,但是保护孩子才是“最优解”。